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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這樣的,我們的孩子出了點事,我想委託你的團隊來處理。你知道的,我的公司有簽約的法律團隊,但是我的家庭私事,還是想和公事分開,所以想找熟人。”
孩子出事了?可白峯的語氣挺輕鬆的,所以是……
白峯也很快給出了答案:“是白帆。”他嘆了口氣,像是很無奈的樣子,“這孩子因爲偷東西被抓了,現在在派出所,說要拘留……”
難怪他語氣並沒有真的緊張,白帆正是他領養的那個聾啞孩子,並非親生。
沒記錯的話,白帆才十一歲,就算盜竊數額達到刑法標準,也不予刑事處罰,更別說聽白峯這口氣,多半盜竊的金額也不大,最後多半是以拘留和罰款結案,不是多難處理的案子,按照律師收費標準,接這種案子也不會有多少錢。
他故意因爲這案子來找林舒,想要羞辱劉旭輝的心很明顯,像是不斷要提醒劉旭輝,你的女兒也是這樣一個殘疾人一樣。
白峯甚至也沒隱藏這份初衷——
“林律師,我知道這案子挺小,但我也打聽過了,知道我的老同學旭輝手頭沒什麼大案子,聽說你們律師要沒案源,收入可不太行。你看,我現在既然有這個能力,也想多提攜提攜老同學。”
白峯故作好心道:“這錢雖然對我來說不多,可對旭輝來說,沒準能解燃眉之急。生活可不止只有詩和遠方,總要先喫飽飯是不是?大家都是老同學,我在這喫肉呢,就想着旭輝也能喝上湯。”
這話說的,這哪裏是老同學不忘同學情,分明是高高在上的施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