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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公共场所遇见仇人,也不用回家拿兵器了,直接冲上去开干就是。
而现在李氏的为夫报仇,显然也是符合儒家的主流思想。
这样类似的案例,在唐朝武则天时期,曾经出现过一次,武则天的定夺,先是赦免了当事人,而后又因为其他官员的上奏,说其触犯了王法,便又将其赐死。
同样的难题,放在了朱元璋的身上。
大明可没有后世劳改的概念,也不存在坐牢的刑罚。
像是那种牢狱之灾,坐牢数年,甚至是数十年,那并不叫刑罚,而是叫作待审。
也就是目前这个案子,暂时不好判,当事人就在牢里等着吧。
至于等多久,这就看案子的案情什么时候清晰了,真相大白了,再来决定是判怎样的刑罚。
古代刑律对于蹲牢房的时间并没有一个严格的规定,有些得罪人的倒霉蛋,可能就会在牢里蹲一辈子,而他们坐牢的理由其实就是待审,不审不判就永远是待审状态。
对于李氏这样的妇人,判案确实很棘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