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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金色陽具
他們路線雖不同,但目標則一樣:
都是要把縱“黑火”系列的血案,查個水落石出。並自此證實自己的清白。
他們知自乘坐不同的車子,並在同一市鎮,便一南一北,兩造分了道、揚了鑣。
駱鈴、溫文與哈森同車,由三美駕車,直赴張小愁目下暫住的地方。
她和她的哥哥初在酒店暫住,現在寄宿於她的姨丈張福順家裏。
張福順在這兒開設猛石發跡,也從事錫米業買賣,現在還包起了“字花店”,已成了當地暴發戶,撈得個盤滿缸滿,很有點聲勢——
對於“有關人士”的資料,駱鈴就研究到這裏:
爲止。
再“研究”下去,她就悶了,而且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