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瑞安提示您:看後求收藏(貓撲小說www.mpzw.tw),接着再看更方便。
世事常不公:真正的原創者絞盡腦汁、蓽路襤樓、艱苦經營,好不容易纔推津出新,另創天地,但在爲人注意之前,別人卻老實不客氣,佔爲己用,抄襲剽竊,儼然以原作者面貌出現,對“師承”卻嗤之以鼻,謝都不謝,提亦不提,還惟恐未及時將之殺以滅口,毀屍滅跡。世上有的是這種人,這樣子的事。創作界遠比商界更多老千。
1、殺時間
對峙。
哈森和三美手上各持一槍,但哈森這才知道,自己的槍膛里居然是沒有子彈的。
子彈給人偷去了。
偷走他的子彈的居然是“自己人”:
駱鈴!
“你爲什麼要害我!?”
挺着槍的哈森憤怒極了。
“我沒有害你,”駱鈴不忘分辯,“我只是取走你槍膛裏的子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