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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如意一醒,井渭南就過去了,問她,“你不是說你們專利運營中心,今天要開始辦公嗎?昨天說的挺急,今天怎麼不去了?”
許如意把被子疊好後,甚至晃了晃腦袋,這屋子又沒有牀,她趴在桌子上睡的,開始還挺舒服,不過時間長了是脖子疼肩膀疼胳膊更是壓的疼,這會兒哪裏都不舒服。
井渭南瞧着她那樣兒都覺得這一晚上挺遭罪,忍不住說:“你這是何苦呢。”
許如意還是那副平靜的樣子,就是話裏話外一句不讓:“我也知道牀好睡,可是如果這次還是輕拿輕放,我們燎原廠後續有很多事情要做,難不成每次都被人這麼收拾一頓?”
“他們這麼猖狂,不就是因爲舉報不受罰嗎?但我認爲,這不是舉報,這是誣陷,誣陷是違法的。”
“我昨天晚上專門要了一本看了看,上面138條,明明確確寫道,嚴禁用任何方法、手段誣告陷害幹部、羣衆。凡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包括犯人)的,參照所誣陷的罪行的性質、情節、後果和量刑標準給予刑事處分。國家工作人員還要從重處理。”
“也就是說,劉福生誣告我□□,他就要按着此罪進行量刑。這個罪名可是死罪,如果沒有人自首,沒有查到兇手,我就要被投入監牢說不定定個死刑崩了,這麼大的髒帽子,這麼大的風險,我承受了,他憑什麼什麼處罰都沒有?”
井渭南昨天下班了,還真不知道許如意要了刑法看,不過就算知道了,他也得給啊。
許如意說的是正確的,這是79年新修改的一條,就是因爲誣告現象嚴重,所以出臺了這項法律進行遏制,這條法律其實和53年版本有點像,淵源於夏國的連坐制度,所以會有以誣陷的罪行性質進行刑事處分的規定。
但實際上,這麼辦理的並不多,因爲很難取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