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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開中法,實際上是廣義的說法,並不單單是指運送糧食到邊境換取鹽引。
事實上,除了糧食之外,當年太宗皇帝軍費不足的時候,布匹,馬匹,大豆,甚至是銀子都可以用於換取鹽引。
當然,開中的本質不變,無論是什麼物資用來中鹽,都需要送到邊境進行換取。
這也是開中法的核心所在,由民間承擔運輸途中的折損。
所以事實上,天子說的這個變通之法,倒也不是不行。
將銀兩給付戶部,由戶部購置修繕城牆的材料,運送到邊境用於加固城牆,也算是開中的一種。
只不過,運輸的過程是由戶部來承擔了而已。
但是,人家多給銀子了呀!
天子可說了,按照原本應當運到邊境的糧食折銀的二倍給付戶部,以補償在運輸上的折損。
三萬鹽引,一萬茶引,如果按照開中的法子,邊境收到的糧食折算成銀兩,大約二十五萬兩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