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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不能不管張仙姑!那天,張仙姑打完了她,拿出點壓箱點的私房錢買幾根帶肉的骨頭回來煮了,拆了肉給她喫,張仙姑自己卻將骨頭嚼得吱吱響。懂事的人簡直不能回想當時的情景,想多了得發瘋!
祝三立意要將母親拽出那個破爛地方。
離開朱家村,到縣城裏是第一步。
然後是戶籍。那一年上縣城廟會,她聽人說官府慣例每過一段時日就會讓人自報戶籍。只要存夠一筆安家費,往縣城裏先賃間房,到時候報個戶籍,蓋上鮮紅的大印,清清楚楚寫上她是個女孩子。她自認不比別人差,攢錢也比別人快些,憑她一雙手、一身本事,怎麼也能攢下點小小的家業養活家人且不用受鄉民的氣。到時候一家三口憑本事過個溫飽日子,豈不是好?
現在可好,一步一步陰差陽錯,戶籍是落到縣城了,可是……
看了一陣兒月亮,祝三回了自己房裏,翻出那張麻紙寫的、於平新給辦下來的戶籍頁來,望着上面的“中男”二字按住了額角。
一張白紙好作畫,畫龍是龍、畫鳳是鳳,可要是一幅已經畫成五爪金龍的畫,非要改成個七彩鳳凰,除非來個神仙吧!
祝三用力戳了戳“中男”兩個字,戳到第三下,祝三就定下了主意:等到朱神漢有了消息,再探探於大娘子口風,能講明白自己是個女孩兒不好娶花姐,那是最好。大家依舊在這城裏住,互相有個照應。如果口風不對,一家三口就離開這縣城,棄了這狗屁“中男”的戶籍。到鄰縣去!重新報戶籍!哪裏水土不養人呢?她不是好好活到現在了?
明天就去央於平幫忙再打聽打聽她爹朱神漢的行蹤!臭老頭總不至於跑到十萬八千里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