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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章 動手
此時天色已晚,鄭熹卻不敢耽擱。看皇帝這個樣子,他要是敢說一句“明天早上起來再去辦”,估計這位舅舅當場就能親自下手抽他。
他接了皇帝的任務,也就像祝纓跟他說話那樣討人手、要條件:“陛下,只憑大理寺的人手,審訊或許夠的,拿人就不太夠了。不如還像先前那樣,調禁軍一部、京兆府協同?”
龔案開始的時候,也是這麼辦的。這樣的大案,先封了主犯家拿人是最基本的起手式。接下來粗粗審訊之後,緊接着的就是抄家。一家兩家、三家五家的還行,再多一點大理寺就忙不過來了。到時候隱匿財物還在其次,萬一自裁了、將家人送走、銷燬證據就會給將來審案帶來不小的麻煩。
一開始的時候要快、要搶時間,趁他們沒注意的時候直撲過去。
頂好是京兆、禁軍連同大理寺的人,先把人手湊齊再同時行動,先把要犯、重要證據拿了來,然而再細細地辦。這是國事,就不太適合再用鄭侯府的私衛以及高陽王府的護衛了。
皇帝聽他的佈置也比較妥當,說:“準了!由你主辦。”
鄭熹便請一紙手書,皇帝也寫了個條子給他。邊寫邊罵:“龔案早就交到你手上了,不過循着線索辦案,還要囉嗦!”
鄭熹道:“他們是國家重臣,守衛京畿、禁中,怎麼能因爲我辦一個案子就白能調動他們了?此風不可開。”
皇帝又罵了他兩句不夠果斷之類的話,卻把條子寫得很認真。鄭熹捧了條子退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