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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氏將三個孩子攬回了身邊,問林翁:“阿爹,他們難道要謀佔我們的家財麼?”
林翁道:“胡說什麼?!黃十二犯的過錯,殺頭都嫌輕!能離婚已是萬幸,快不要多說。”
林氏別過臉去,林翁只好又說女兒兩句:“你知道私設公堂是個什麼罪名?!不離婚,連你也逃不掉。你好生想想,你的東西都放在哪裏,咱們拿上了就走。”
說完準備出去找祝纓再討個情,儘快把嫁妝拉走。他給祝纓的那張嫁妝單子上虛開了一些東西,又要跟女兒對好口供。早辦妥早安心。
林氏道:“隨爹怎麼說。”
孩子又在叫娘,林氏將他們攬到了身邊哄着,不多會兒,都安靜了。
林翁出門被稍一攔,衙役去報給了祝纓。祝纓道:“叫他過來吧。”
祝纓徵用了賬房來做自己辦公的場所,冷雲則在正堂那裏喝茶休息。隨行鄉紳家人都往賬房這裏來見祝纓,他們都了些衣服之類,詢問如何交給自家人,也有爲別人家捎帶的,也想早點完成。到了一看,竟有顧同等幾人在這裏,顧同二叔就先不着急了,沒看到自家子侄的人只能四下張望找尋,又哪裏找得到?
他們只好仔細打量黃家宅子,心道:比我家可還大不少呢,這姓黃的果然豪富。
顧同目不斜視指着一隻箱子道:“狀子都收在這裏了,共計三千兩百二十七件,學生都帶着他們理過了。這裏面有直指是黃某親爲的只有三百餘件。這些是問明瞭,是他的管事奉他的命乾的,有一千餘件。這些是他家遠親聽他的指使乾的。二百餘件。剩下這些也是他家僕乾的,或仗勢欺人,或狐假虎威。此外還有這些是學生看着覺得有疑問的,恐有訛詐之嫌,一共是三百零一件。都編了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