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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操作也稱“五馬分六屍”。
商君最後成了“六屍君”。
他的這個辦法搞死了許多人,最後自己也死在這個法子上。
但是,商鞅雖然死了,可他制定的法律制度卻沒有取消。
相反,秦國不但堅決執行他的法制,還加以發揚光大。
秦國正是因爲執行他的法制,才一步步躋身戰國七雄,成爲最靚的仔,最後成長爲六雄收割機、統一中原建立帝國。
中原王朝後來變法者,唯王安石和張居正二位與商鞅可堪比擬。
而他們與商鞅的最大不同之處在於:他們在位掌權時,其變法制度如日中天、奉爲圭臬;但他們一下臺,其搞法立即被徹底推翻、棄如敝屣。
古希臘那位啓蒙哲學家蘇格拉底,他的變法和結局與商鞅相似:也是依據自己倡導的法律被判處了死刑;其制定的法律規則,與商鞅的規則一樣,也是綿延百代、澤被後世。
有趣的是,蘇格拉底與商鞅,二人的理念就像硬幣的兩面,正好相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