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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平楚最好是活着,他有才幹,身份特殊。而且,能穩定下其他豪傑勇士。土匪遊俠爲的就是一個義字,如果他們知道順服是死,估計會負隅頑抗,州府會更累。”
“你不喜歡兵戈。”許元暉道。
“的確,我不喜歡。”盧蕤低頭,“能不打就不打,大事化小,小事化無。縱覽史冊,有多少禍患起自行伍?戰爭作爲利刃,從來都只該在非用不可的時候,權柄交接,外重內輕,亂世之徵兆。”
“那是你的想法。”許元暉撇手,“不打仗,微末之人怎麼晉升呢。”
“所以我也只能代表我自己。”盧蕤苦笑,他知道這意味着什麼,而他也和史冊裏迂腐的書生一樣,捍衛着尊卑規矩,繩墨方圓。
這是他的侷限。
“其實霍平楚死了也無妨,殺一儆百,再叛再殺,官府若不強硬便會讓人覺得軟弱可欺,屆時豪傑自立爲王,反而會更棘手。”許元暉說得頭頭是道。
“你說的也有道理,可我堅持己見。”涉及到原則問題,盧蕤一改平日好好先生的模樣,“全國爲上,破國次之;全軍爲上,破軍次之。功勞、晉升,只是戰爭帶來最微不足道的東西。”
盧蕤很執拗,許元暉也不再勸。想起來應該是盧蕤少接觸肉食者的緣故,看待國家大事總有幾分天真和矇昧——初心是好的,能保持多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