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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知著這一胖就是十幾年,直到十七八歲才漸瘦下來,身姿變得結實矯健,飛奔起來宛若桀馬。陳潤珍這時候就滿意了,她兒子是相當漂亮英俊的,那張臉簡直可以跟香港電影裏的明星媲美。
只不過,鄭知著是個傻子,這就讓他的漂亮不值一提。二十歲不小了,但鄭知著還沒談過戀愛,他不懂喜歡,沒有嘗過打啵的滋味,他不完整,所以眼神單純,比如現在只能看到他的小叔鄭新亭。
鄭新亭在看呼機,秦金玉說自己今天就回家,要鄭新亭去車站接她。
鄭新亭看了眼時間,還充裕。等鄭知著喫完最後一根薯條,他們就步行去秀水街。
下個月三號是鄭新亭的高中同學王小龍結婚的日子,鄭新亭準備給自己買套新衣服。秦金玉交代過,要上的了檯面,別買太次。
鄭新亭左挑右選,敲定一件的確良白襯衫。價格不貴,摸起來硬邦邦,所以穿在身上有種挺拔的氣勢,像只架子。領子一翻,露出標牌,寫着“的確熱”。
八成是假貨,但是看着挺真,主要是便宜。鄭新亭覺得很滿意,抖擻肩膀,轉過腦袋問鄭知著:“知了,小叔穿這個好看嗎?”
“好看。”鄭知著壓根沒一個正眼,他光顧着看那些運動鞋。
鄭新亭走上前問他:“喜歡哪雙?”
鄭知著來來回回地走,手都被到身後,像個考察領導,皺眉凝思,最後大手一揮,跟鄭新亭說:“我全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