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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拾完要出門走親戚拜年,方老二突然火急火燎地進來。他今天的打扮極爲得體端莊,腳蹬大利來紅棕皮鞋,鋥光發亮。整潔的西服沒有一道褶,駁頭眼上插朵鮮豔的紅玫瑰。唯獨這頭髮不妥帖,碎劉海凌亂地散在額前,顯得流裏流氣。
方老二抬手一捋,搞出港式三七分。他借鄭知著的摩絲用,對着鏡子精心打理。
鄭知著觀察方老二,覺得他瑞軍哥人模狗樣。方老二衝鄭知著眨眨眼,斜着嘴角忍不住笑。他今天要跟女朋友求婚,金戒指都買好了。
鄭知著閒手閒腳,去扯方老二的裱花玩,把花瓣扯掉好幾瓣,最後乾脆別在了自己胸口。
方老二看着被鄭知著拔得半禿的玫瑰花,心想算了,他愛玩就拿去玩吧。
這時方家大姐的腦袋從牆頭冒出來,朝着屋裏喊,鄭知著噔噔地跑出去打招呼。方家大姐見鄭知著戴着朵紅玫瑰,臉上喜氣洋洋,就誇他真漂亮,像個新郎倌。
鄭知著知道人在當新郎倌那天是格外俊美的,並且能大喫大喝,看歌舞表演,所以非常高興地喊我要當新郎倌。
方老二從屋裏出來,說你小子終於開竅想討老婆了。鄭知著笑着一點頭,然後看見小叔冷着臉站在門口。
小叔大概是生氣了,雖然鄭知著不知道爲什麼。小叔問他一句你想討老婆了?鄭知著認真地點頭。鄭新亭轉身就走,整天都沒跟鄭知著說話。
鄭知著百思不得其解,只是盯着小叔看。他們去姑姑家喫飯,小叔沒跟他坐一起。他隔着老遠夾菜給小叔,小叔一口沒喫,餵了大黑狗。下午逛街,他去牽小叔的手,小叔躲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