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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可不像是對付董家的那窩狐狸,首先這古代的婢女、下人都是有賣身契的,嚴格來說都不能算是人,被主家打死一兩個都不用去衙門解釋的,而且還有永寧伯四公子背書,官府也不敢細查。
但這事性質可不一樣,京城的花魁相當於當紅一線女明星,而且人家在長安城還有好多官宦人家的粉絲,又是在皇帝面前獻過舞的,可以說已經脫離了舞女的檔次,相當於文藝從業者,這要是在江南出了事,誰也擔不起這個責任。
更何況他只是一個名聲在城市範圍內流傳的道士,哪能承擔的起,所以說,私奔永遠要比謀殺的好,而且府尹題詞,未嘗沒有把這件事定性的意思。
但道士顯然低估了苦悶的古代人民對於八卦的精神需求,只稍稍傳播,這事件的名聲就像是滾雪球一樣擴大,現在幾乎鬧的是無人不知無人不曉,搞的他這個始作俑者都始料未及。
好吧,那竹林的枝葉伸展只是當時藤鬼在施展妖法;至於那首詩,沒錯,李道士本來是想拿去刷逼格的,可惜沒想對方居然是個披着人皮的鬼魅,還沒裝上兩句就被拉着滾牀單了,壓根就沒用上。誰知道這又是被哪個婢女從角落裏翻出來,據說在外面已經被叫賣到五百兩金子,沒錯!就是二十四K純金,這幾乎可以比得上文豪大家的遺世之作了!
曾經,有一個賺錢的機會擺在我的面前,我沒有珍惜,等到失去時才後悔莫及,人世間最痛苦的事莫過於此,如果上天能夠再給我一次機會,我會對人家說:“這裏還有五百張,打折出售要不要?”
可現在,他還有比賺錢更頭疼的事要做,沒錯,就是我們家乖巧的醜姑娘生氣了,你看那小嘴鼓的,本來一天能喫八大碗飯的,現在連半碗就不願意喫了,而且那手上臉上可還有不少傷口,都是那藤妖害的,當然這鍋得是李道士背。
誰讓你去杏花樓的,誰讓你去泡妞的!你泡妞也就算了,居然還泡上了個披着人皮的鬼怪,你這是什麼眼光?對此,道士無話可辨,於是乎,他正以奴才伺候格格的態度,給這位小祖宗賠不是,添小心。
“醜娘啊,咱這生病得喫藥對不對,郎中都說了,你這是小傷,養養會好的,而且你不是體質異常嘛,說不定好的更快呢,乖,起來喫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