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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的理由是因爲行兇手段符合’仇殺‘的特點。”
在八十年代初的金城,博彩業極其興盛,治安也相當糟糕,黑×會活動尤其猖獗,因爲放貴利、搶盤口、走“水貨”之類的糾紛而引發的暴力事件層出不窮。
金城警方人力物力有限,又不像現在這樣滿街都是攝像頭,能維持住大面上的治安就已經很不容易了,那些小混混自己內部的鬥毆傷人案件,他們根本不可能一樁樁一件件全調查一遍。
當時金城警方對發生在“古惑仔”之間的互鬥,有個很形象的稱呼,叫“鬼打鬼”。
反正雙方誰都不是好東西,乾脆由得他們自己內部解決。
不管那些人是傷了殘了甚至是死了,只要不鬧到公衆面前,很多時候上頭也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就那麼糊弄過去,不了了之了。
是以阿虎的死,在金城警方看來,就是一樁徹頭徹尾的“仇殺案”。
阿虎死在偏僻的小巷裏,身上被銳器紮了許多刀,最後死於傷勢過重和失血過多。
而阿虎身上除了刀傷之外,還有好幾處搏鬥留下的痕跡,在當年的金城警方看來,這就是阿虎曾經反擊過的證明了。
所以金城警方覺得,這是一場典型的仇殺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