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偷雞 (第1/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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雞鳴狗盜,宵小之輩所在多有。尤其是古代,小偷非常多。
根據宋太祖趙匡胤頒佈的敕令,凡是盜竊贓物價值達到3貫以上的,一律處死。如果盜竊不成功,但有傷人行爲,也同樣會被判處死刑。對於盜竊財物未達到上限,且在盜竊過程中沒有傷人的情況,犯罪者會在額頭刻上“強盜”兩個字,並被髮配到千里外的牢城。這個“強盜”的標記成爲了盜賊的終身代碼,無論走到哪裏都會被人認出。
其實劉三孃家裏丟的那兩隻雞本與孫星雲無關,他是昨日去國信所的時候,恰巧聽到劉三娘在街上叫罵這才知曉。
劉三娘早點做的不錯,孫星雲也經常來喫,是以認得。
當時孫星雲還在心中嘲笑,這潑婦罵街好生厲害,改日得跟她學學這罵人的技術。
這市井粗語罵人要多難聽有多難聽,劉三娘正罵的興起,她家的母雞丟了就開始遷怒他人,話趕話罵了一句:家裏養老母雞的都是殺才。
這話自然引起公憤,那些家裏養着母雞的鄰居就勸:劉三娘,你自家丟了老母雞,怎能說旁人家裏養老母雞的都是殺才。胡中丞老母親八十多歲,在府後院也養了幾十只,你這樣罵官人娘子可是要喫官司的。
劉三娘喫了一嚇,這才禁了聲。
巧了,劉三娘罵街的時候。孫星雲都聽在耳中,當時也只是搖頭一笑權當一樂。
誰知道回家就聽老爹說,胡文靜這個老東西帶頭在朝堂上參奏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