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不要啊!不可以這樣!那種事情不可以 (第1/1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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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是縣誌,但名頭總算是闖出來了。
縣令還很體貼地讓人給江遊畫了一幅肖像,貼到縣誌裏頭,以供後人敬仰。
待過個千百年以後,後人看到這張帥氣的臉孔,以及那些種種事蹟,恐怕也會肅然起敬。
這個縣令很會辦事,江遊很喜歡。
什麼諂諛之輩?這可是他江遊的知己好友!
自從江遊表明身份後,縣令待之甚厚,三日一小宴,五日一大宴,連帶着秀才的老母也得到了不少關照。
那位婦人得知自己兒子被救後,經常會讓江游去她家喫飯。
日子一天天的過去,無聊且充實。
縣令這個人是真的會辦事,雖然喜歡拍馬屁,但治理一縣還是很有一手的。
斷案夠公正,民生搞得也好,兩頭不耽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