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梨花带雨争娇艳,芍药笼烟骋媚妆。
但得妖娆能举动,取回长乐侍君王。
这就是纣王当初在女娲宫所作的那首‘淫’诗。
其实诗是好诗,叫淫诗有些过了。
乍一看这诗也没什么问题,赞美女子如何的美丽,如何的漂亮,绝对是女人们最爱听的话。
读几遍后再回味一下,嗯,肚子里没点墨汁的人还真写不出来。
哪怕是自认满腹经纶的陆川,他也写不出来这样的诗,也由此可见纣王的文采和泡妞的本事。
只是这首诗哪都好,唯有最后一句中的挑逗意味实在是太强了。
这首诗如果送给凡间的女子,只怕那些女子听了以后都要哭着喊着嫁给纣王了。
可纣王偏偏把这首诗写给了女娲娘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