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離婚 (第2/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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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當莊上的鄉親們一聽說有可能收走獵物後都不再討論這事了,一個個三緘其口自顧自的忙碌自己的事情。
解決了野豬的老巢吳長庚也了卻了一樁心事,重活一世能爲鄉親們解決一點難題也不枉鄉親們對他的幫助。
喫過飯後吳長庚躺在茅草屋裏思索着如何處理那些野豬肉。供銷社收購沒錯,但是價格簡直是白菜價,和白送沒有多大區別!
還有野豬皮、狼皮和狼肉,不找個合適的買家實在太虧了!這也是他一再堅持把野豬肉做成臘肉的原因,一時要賣不出去掛在房樑上也不會壞。
還有一個比較緊要的事情,離婚!
連後世算上自己已經等她幾十年了,沒必要爲這份不存在的感情再堅持下去。
既然要與過去劃清界限那就要徹底,更何況後世已經檢查過不能生育不是自己的問題!辦了離婚手續自己也好重新開始新的生活!
這個年代辦理離婚還是比較簡單的,雙方在大隊開一張證明就能去民政局辦理離婚。對方不在場由對方的家人簽字同樣具有法律效力。雙方沒有孩子羈絆,更沒有要分割的財產,辦理起來應該不難。
一覺睡到中午,下午就蹬着隊長家的自行車就來到了大隊長張富貴家裏,說明情況後大隊長就沒打磕絆直接開了證明並蓋上章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