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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和林里正商量了一夜,覺得這事應該是這樣處理——林三狗犯的是殺人罪,已經定了等過完年,初三衙門開始辦公,就送過去;至於同根娘跟林大狗的事情,不是什麼刑事案件,也就內部處理了。
到底怎麼“內部處理”法,他們想要跟她商量一下。
林大狗咬死了,不承認同根娘肚子裏的孩子是他的;同根娘也咬死了孩子是林三狗的,她也跟林三狗拜了堂,孩子是合法的。
不管是他們,還是她們,其實都沒有證據。所以他們昨天在查明瞭真相後,就按林老婆子他們的“原計劃”,送林母上了山。
但是同根娘要不要沉塘,林大狗要不要處理,他們覺得還是應該“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儘量控制住事態,不要將事情弄得太“嚴重”了。這要傳出去,到時候對林三妹、林四妹兩姐妹也不是什麼好事情。
“所以呢,你們的意思,就這樣放過了他們?”林氏的眼睛一下子就紅了,她憤怒地望向族長、里正,“那我娘呢?我娘就白死了?”
“不是,我們不是那個意思。人死不能復生,可你們姐妹幾個還活着……”
不等林族長說完,林氏就打斷了他:“到底是爲我們姐妹幾個考慮,還是爲你們自己考慮?你們是怕這件事情傳出去,壞了林家村的名聲,以後沒人敢嫁進林這村了吧?”
“蓮花,你也是林家村人,你覺得這件事情要是傳了出去,你兩個妹妹不會受影響?你嫁了人無所謂,難道你就不關心兩個妹妹?”林里正見林族長說不過林氏,趕緊也在連忙幫腔。
根據他們的分析,昨天林氏能夠那麼急着爭奪林三妹、林四妹的扶養權和婚嫁權,肯定是真心疼愛妹子。既然疼妹子,那麼就能夠答應他們的“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