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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是貴族的義務,但作爲一個女人,我覺得很可憐。
“老公說劍的才能纔是全部,但大部分人比劍士更重視稀有魔法師。如果是劍聖大人那樣的實力的話,比魔法師更稀少,但是如果是高手可強的劍士的話,穿到騎士團扔掉的程度。”
“沒錯。說實話,雖然驚訝更大,但是能和宮廷魔法師決鬥的呆子有同等的實力。不是有魔法天賦的水平。倒不如說,比能用一點劍的臭小子更有價值。”
聽了達芙妮的話,德里克點了點頭,說得沒錯。
巫師很稀少,甚至更少能達到宮廷巫師的水平。
這是與生俱來的資質很重要,也有人把魔力當作神賜予的東西來感謝。
相比之下,劍雖然天賦也很重要,但通過努力可以達到一定程度的領域。
不愧是這個國家第一的劍聖等級很難吧,但是加入騎士團的水平只要付出相應的努力就能達到。
魔法和劍,哪個才能更有價值,一般不用考慮也能知道。
(——波恰瑪把出生的家弄錯了。不,多虧了那個才遇見我也是事實,如果可以的話,希望能出生在一個能誇獎魔法才能的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