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被弟弟吸乾血拋棄的哥哥 (第2/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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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嗎?”李民警突然來了精神,“你還記不記得那天是幾號,星期幾?那飯館叫什麼名字?鑰匙離開你的視線有多長時間?”
紀文傑本來就是編的,聽到民警追問,只能結結巴巴把自己常去的飯館供了出來。他最近一段時間經常去喫飯,老闆每天接待那麼多人,應該不會記得這種小事吧?
李民警一眼就發現了不對,紀文傑神情緊張不說,多問幾句就開始額頭冒冷汗,前言不搭後語。
說起來這紀家兩兄弟都有點不正常,一個冷靜得過分,對案情要素描述清晰,還能抓住問題反問;另一個就緊張得過分,說話吞吞吐吐,好像隱藏了什麼似的。
監守自盜?
不排除這個可能。畢竟那筆錢是要用來還債的,如果被偷走了,大浦村村民也拿他們沒辦法。因爲欠款是紀家夫妻欠下的,房子是他們的資產,賣房子還債天經地義;但如果這筆錢被偷了,兩個孩子沒有其他資產繼承,債務也不會攤到他們頭上。
但李民警懷疑兩個孩子不懂這些,大浦村村民也不會認可,畢竟民間還是有父債子償的說法。除非有懂法律的專業人士教他們,這個人選的首要懷疑目標,還是駱建業。
不管怎麼樣,紀文傑是個很好的突破點。
李民警沉下臉,“文傑,如果你知道什麼,現在說出來還不算晚。”
說着又去看凌天,凌天一眼就明白了,心裏有點好笑,同時也歇下了插手的想法。他本來還想着如果警察束手無策,自己就想辦法引導他們,但現在似乎不用了,人家就是喫這碗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