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被弟弟吸乾血拋棄的哥哥 (第4/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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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陳芳的金項鍊是他用紀母的項鍊換的,就出了點加工費。那項鍊雖然是紀母的遺物,但一來他住在孤兒院,將來還會住在宿舍,收藏非常不方便。二來上輩子原主和紀文傑也賣了所有值錢的東西,並不存在唸想什麼的。
在凌天看來,東西是死的人是活的,與其留下來封存暗無天日,還不如拿出來給付出善意的人。上輩子駱建業和陳芳夫妻也爲兩人忙前忙後,後來原主山窮水盡的時候,還上門借過好幾次錢。說是借,其實就是伸手要,一次都沒有還過。
原主倒是想還,但有紀文傑這麼個花錢如流水的弟弟在,他想還也還不起。後來原主去世,也是駱建業給辦的後事,可以說是仁至義盡了。
第二天,駱建業趕在凌天上學之前將他堵在了孤兒院門口。
凌天看見他就一臉欣喜,“駱叔叔你來得正好,我在包裏發現一信封錢,是不是你們‘不小心’落下的?”
“……”駱建業抓着褲袋裏的首飾盒,拿也不是,不拿也不是。
凌天接着道,“如果不是的話,我要快點把它送到派出所去,不然丟錢的人該多着急啊。”
“別。”駱建業趕緊阻止,見凌天看過來,又摸了摸鼻子,“那是你芳姨放的。”
“哦~~”凌天拉長聲調,點了點頭,大方道,“駱叔叔回家記得替我謝謝芳姨。”
駱建業張了張嘴,乾巴巴地道,“……我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