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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了很多次電話約自己的人中還有林志國。
林志國和唐小舟不算太熟,認識而已。但林志國和黎兆平的關係非常密切。
當年,林志國還在省政府辦公廳坐冷板凳的時候,便和黎兆平相識。林志國比黎兆平小几歲,認黎兆平爲哥哥。坊間有一種說法,林志國大學畢業後分配到省政府辦公廳,鬱郁不得志,後來因爲黎兆平的幫助,纔開始突然發福起來。前後三年時間,林志國完成了三件大事,第一件大事,二十九歲那年,娶了雍州第一美人巫丹做老婆。第二件事,結婚當年,林志國胖了五斤,第二年胖了十五斤,第三年胖了四十斤。其後,林志國一直保持了一百八十斤以上的體重,從來都沒改變過,最高紀錄,甚至達到了二百斤。第三件事,當上了副省長陳運達的祕書。
有關這三件事,傳得最神的,是第一件事。唐小舟一直在媒體工作,對於這個傳說,可算耳熟能詳。據說,黎兆平之所以回雍州,是因爲深愛着中學女同學舒彥,豈知回來後,舒彥卻躲着不見他,不久便嫁給了父親老上級的兒子曹能憲。幾年後,黎兆平娶了陸敏。不知是不是因爲失戀打擊,此後的黎兆平對感情有些玩世不恭,身邊美女無數。這無數的美女,便包括了巫丹。林志國通過黎兆平認識了巫丹,對巫丹一見鍾情,求黎兆平出面爲他當紅娘。據說,黎兆平和林志國開玩笑,說,我穿過的鞋,你穿會不會打腳?林志國竟然說,你是我哥,我們的鞋,當然可以換着穿。
按照民間的說法,黎兆平的鞋,是否和林志國換着穿,誰都不清楚,但林志國和黎兆平,一直共用着同一雙鞋,倒是事實。
至於第三件事,林志國在結婚的第二年,也就是三十歲的時候,當上了副省長陳運達的祕書。據民間傳說,林志國當陳運達的祕書,竟然是黎兆平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