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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怡情緒平復下來後,按照陳正說的分別聯繫東平市軍分區政委和武警支隊支隊長,要求他們參與到靠山鎮的抗洪任務當中。
東平市作爲常年遭受洪澇災害的重災區,市委書記有權直接下達抗洪救災命令,但是隻有在重大災情情況下才有能先斬後奏。
救災結束,楊怡需要寫一份詳細的報告上交到省裏進行復核,調查是否有行使特別職權的必要性。
政委霍建功提醒道:“楊書記,如果抗洪救災結束,報告遞交到省裏,複覈調查認爲您行使權力的必要性存疑,你是要爲此負責的。”
到時可就不只是撤職那麼簡單,是要承擔法律責任的。
楊怡態度強硬道:“出了事情,由我承擔責任,執行命令吧!”
“是!”
霍建功立即去調派官兵,東平市武警支隊也抽調出的了一百多人,武警加上士兵總計五百人,第一時間開拔趕往靠山鎮。
向學良收到消息,第一時間找到洪濤,氣沖沖道:“楊怡她是什麼意思,是對我們不信任嗎?行使特別命令竟然連招呼都沒有和我們打一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