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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國外不也一樣!美國警察打人不比中國警察手軟!
方楠明顯是從來沒有接觸過這種圈子的生活,她不會以爲一張律師函就能……哼。
看着我的眼神,方楠軟了下來,有些猶豫了。我趕緊轉移話題,看着前面開車的宋律師:“宋律師是吧?今晚謝謝你了。”
宋律師大概看我挺識趣的,對我和善的笑了笑:“不客氣,職責所在,爲客戶服務是應該的。方小姐支付了律師費嘛。”
我笑了笑:“有香菸麼?”
他笑了,扔了一包軟中華給我,我給自己點燃一枝,然後扔還給他,吸了一口,笑道:“你是怎麼把我弄出來的?看來你們當律師的挺厲害啊!今晚我看明白了,我打的那幾個人中,有一個人大概是和局子裏的一個警察有關係的。”
宋律師似乎也是場面人,爽朗的笑了笑:“陳先生,功勞可不在我身上……你不會是國外的電視看多了吧?以爲出了事情,打電話給律師,就能把人保釋出來?咱們國家的制度不同,律師的作用比國外差遠了。”
頓了一下,他意味深長道:“方小姐有通天的路子……”他指了指頭頂:“上面有人一個電話打下來,施加了點壓力。如果光是靠我們當律師的,你就準備在裏面等四十八小時吧。”
我看了方楠一眼。
想起了倉玉的話……方楠似乎真的有什麼厲害的背景!而且,今晚的那個叫吳剛的軍官,顯然也證明了這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