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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桃馥記得,當年陶歡兒把自己帶離家之後就投奔了一個姓齊的叔叔。
“是,是姓齊的。”殷先生點頭,“他在和陶歡兒婚後三年因爲性侵男童,被捕入獄。”
辛桃馥臉上一僵:“什麼?”
殷先生拿出一份公文袋,給辛桃馥展示了一個和他印象中完全不一樣的故事——
當年,陶歡兒帶着兒子辛桃馥去齊某的家裏住,發現齊某對辛桃馥有不尋常的興趣。
通過種種跡象,陶歡兒懷疑齊某是戀童癖。但是,她已無處可去,如果她帶着孩子回家,也不會得到善待。
最終,她決定把孩子送還丈夫辛思勞,並和辛思勞提出正式離婚。
辛思勞猜到陶歡兒應該是找到有錢的下家,所以不肯答應,還揚言:“你現在是我的老婆,還帶着一個拖油瓶,你要是這還能找着接盤的,我就服了你!”
陶歡兒無法,和辛思勞軟硬兼施地協商一番,最終,陶歡兒將齊某送自己的珠寶首飾變賣,湊了二十萬,打給了辛思勞。辛思勞拿了錢,才同意離婚。
在那之後,陶歡兒便嫁給了齊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