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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又沒成家,新同志應該多幹點,應該像同時分來的吳偉一樣住在所裏,結果做過好幾次工作如同對牛彈琴。就是不願意住在所裏,而是住在光明區他那個開琴行的同學家,寧可每天來回跑。
別人下班之後所裏要是同時遇到幾個警情,值班民警忙不過來,帶班所長打個電話立馬回來加班。
帶班所長打電話讓他回來加班,他不是有這樣的事就是有那樣的事,偶爾趕回所裏,時間又全在路上浪費掉了,趕到所裏時該乾的事其他同志已經幹完。
幹工作一點不積極,如假包換的不求上進!
不過話又說回來,他再積極一樣沒上進的機會。
首先,在考公務員時簽過協議,在基層有服務年限;其次,他既不是黨員,專業又不對口,文不文武不武,機關根本不會要他。何況基層民警想晉升想調到機關本就很難,工作比他認真、業務能力不知道比他強多少倍的同志都沒機會,怎麼也輪不着他這個還在見習期的新人。
所裏各項工作太多,警力太緊張,不可能養閒人。儘管他來之後一直算不上閒,事實上工作時間比其他單位的公務員要長很多。
因爲他的事,所長不止一次找過分局。
領導說得很清楚,不要可以,其它派出所需要,但把他調走之後別指望局裏再安排民警過來。既然換人的事別想了,那麼,多一個人總比少一個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