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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二次出庭全勝,這數據當然是漂亮。但實際上盧羣將唐開的四十二次全勝當成了反面典型教導曹雲。四十二次全勝的基礎是因爲唐開在父親的律師所任職,一個律師所內每位律師都有自己擅長的領域,同時也有一種律師被成爲清道夫,這類律師專門打打不贏的官司。
“唐開的老子是厲害,唐開本人也有真本事,但是四十二場出庭全勝,水份就比較大了。一個律師所必須要有王牌,王牌就是常勝將軍,有了這樣的常勝將軍,客戶纔會上門。既然是常勝將軍肯定很忙,所以不會一直接案件,於是律師所就會把勝率低的案件分流給其他律師。唐開之所以三十五歲就不再出庭,就是爲了保全自己難得的名譽。憑藉這點,他也成爲了東唐這三十年最著名的五位大律師之一。不過,你千萬別小看他的實力,雖然我不認爲他是東唐五大大律師之一,但是如果說他是一位名律師,我還是認可的。”
……
打高爾夫球是一項奢侈,又沒有什麼內涵的運動,但是因爲奢侈,所以有了內涵。就曹雲看來,打高爾夫球的檔次和童年跳格子的檔次差不多,不過現在高爾夫球更多成爲一項交際工具。作爲一個有錢人,董事長之流,打個籃球,踢個足球似乎都不給力,就算是騎車也不上臺面,高爾夫球就是很好的選擇,因爲貴,所以就符合身份。
人的本性是趨利的,自然的會朝有錢人的圈子湧去,作爲社交工具的高爾夫球也成爲必修課。
實際上高爾夫球就是垃圾體育項目,純浪費各種自然資源。球打一竿,翻山越嶺曬太陽走半天,有時候陽光一晃,球飛哪去都找不到。不過,也因爲沒有競技性,大家在追球時候會慢慢的散步聊天,其節奏如同慢動作。至於勝負,除非專業選手,業餘玩玩的人,八成靠運氣,同時,能打高爾夫球的人也應該知道誰贏才合適。
“哦?”唐開道:“聽起來你和盧羣私交不錯。”
曹雲誠實回答:“盧總還是連長的時候,我爸爸是其麾下的排長。”
唐開點點頭,就高巖市法律和東唐法律聊了起來,打高爾夫球,沒話題也得找話題,要不太尷尬了,似乎也是唯一一個交流型的運動。看足球,一旦兩隊開始交流,那就是打羣架前的徵兆。冰球:交流個屁,幹就一個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