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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控官立刻道:“反對,在口供中沒有提到這方面的事。”
“不急。”曹雲問:“幸子小姐,請問當時爲什麼沒有向警方說明呢?”
“我本人很猶豫,這種行爲很不講義氣。我們四人從高中開始就是好朋友,並且一起考上了東唐大學。我想既然警察已經找上門,說什麼都沒有意義。但是在看守所時候我認爲隱瞞着部分事實,對愛子是非常不公平的,所以我決定在法庭上說出真相。愛子不應該成爲被告。法官大人,我懇請你不要因爲我的無知,而讓極力勸說我去派出所的愛子受到責罰。謝謝你。”長鞠躬。
檢控官表示自己有問題,上前:“被告幸子,據我們所知,愛子並沒有提到二十元錢的事。”
曹雲站起來:“反對,愛子是我申請的第二位證人,檢察官有機會和時間可以向她當面詢問這個問題,而不應該由被告幸子回答這問題。”
“反對有效。”法官同意曹雲的觀點。
檢控官點點頭,他也認爲自己這麼問不對,道:“被告幸子,是不是有人威脅你在法庭上這樣作證?”
“反對。”曹雲道:“檢察官這種被害的妄想實在是太可笑了。”
“反對有效。”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