蝦寫提示您:看後求收藏(貓撲小說www.mpzw.tw),接着再看更方便。
那一天是假日,一個陰天。夫妻在清晨爆發了爭吵,因爲爭吵聲和摔東西聲音太大,導致鄰居報警。警察到達時,發現了野子臉部有被打傷淤青,於是將兩人帶到派出所做了筆錄,警察告訴野子,可以幫助野子尋求婦女權益保護機構的幫助,野子婉拒了警方的好意。
第二天傍晚,上泉報警稱自己的妻子失蹤。野子是成年人,按照規定72小時後纔會受理,但是由於有前一天的家暴,派出所還是派遣了警察前往上泉的家,很快發現了客廳茶几下面墊的地毯背面有血跡。
搜查三課立刻介入本案,通過全面的搜查,發現了浴室內存在有鮮血,在一樓的廚房發現了鮮血,在廚房的剔骨刀上發現了帶血的一點皮肉,經過化驗,鮮血和皮肉都屬於野子所有。
警方當夜就開始全面搜索野子的下落,一夜無果,這時候查詢到一個很重要的信息。作爲一家中型企業的部門主管的上泉,在案發十天前爲野子和自己購買了七千萬的意外保險。
警方陷入了被動,因爲找不到野子的屍體。按照行車記錄儀記錄,警方認爲野子很可能在凌晨時,被上泉在浴室分屍,而後上泉將野子的屍體運輸到東郊大橋上,再扔到海中。雖然警方動用了大量警力和水鬼,但始終沒有從海底找到野子的屍身。
另外一面,上泉堅持自己沒有殺野子,他說,家暴那天晚上和野子進行了溝通,野子始終不承認自己外面有人,但她表示自己對兩人感情的未來已經缺乏信心。上泉心情鬱悶的他開車出去散心,將車停在東郊大橋應急車道處,吹了大約二十分鐘的海風后返回自己的家中。
回家後,野子已經入睡,上泉上了牀,野子甦醒,兩人交談,玩了遊戲。以至於第二天清晨上泉上班時,野子還在睡覺。晚上回到家,不見了野子,上泉詢問附近鄰居,他們都沒有看見野子出門。上泉去派出所報警,派出所調取了道路監控,上泉家門口的道路就有監控監視,監控顯示,沒有發現野子出現在監控中,表示野子沒有離開家。
案發第三天上午,水鬼沒有在海中找到屍體的任何線索,但警方在下水道發現了野子的右手無名指。上泉家是兩層獨門獨戶的住宅,有單獨的一段下水道,並且在匯入小區下水道的時候要經過垃圾攔截網,警方就是在垃圾攔截網找到的手指。
經過經驗,認定手指爲野子所有,並且傷口和廚房剔骨刀製造的傷口吻合,於是警方以謀殺罪將上泉告上法庭。
會客室內,曹雲靜靜聽完,問:“上泉先生,你是怎麼認識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