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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援發案子給律師所,不需要被告阿強同意,律師所指派的律師直接成爲阿強的委託人,其中籤署的委託代理人合同不再是阿強和曹雲,而是曹雲和法援。高山杏接案子,曹雲在簽署自己的大名,程序就算完成了。
有了這個程序,曹雲很輕鬆的得到了和阿強單獨會面的機會。
這一見面才聊兩句,曹雲就知道阿強絕對不是一位好市民,但是了不起也就是個滑頭和投機者,曹雲不認爲阿強有一招殺人的本事和膽量。所以話題不能從案件開始,要從南非開始。
曹雲道:“阿強,我剛纔說的很清楚,我不會把你說的告訴警察,這也不符合律師行業的規定。你必須和我說實話。”
阿強道:“曹律師,我對天發誓,我沒有殺人。”
曹雲道:“先不急,我先問你幾個問題。”
“恩。”
曹雲道:“你在南非幹過犯法的事嗎?無論被抓住過,還是沒被抓住過?”
阿強立刻猶豫了,好一會纔回答:“生病交不起醫藥費,跑回國算不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