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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以殺人罪和過失致人死亡罪對太郎提出了指控,並且在一審中,太郎被判處死刑。
同時警方對次郎提出了指控,指控罪名也是殺人罪,一審中次郎被判處有罪。法庭認爲,次郎主觀存在用太郎兒子擋刀的因素,並且有用太郎孩子逼迫太郎的意思。同時次郎在知道太郎兒子很可能被太郎殺死的情況下,將太郎兒子置於危險的處境,所以故意殺人罪成立,判處十年監禁。
……
曹雲聽完,靜靜的看完次郎妻子帶來的所有資料。
曹雲:“這案子一審就應該找我,我和你說實話,初步判斷:二審翻案的難度比較大。從案件本身來說,殺人罪是不是成立,很大因素是看你丈夫次郎的心態如何。從警方口供來說,次郎有被誘導的嫌疑,警察多次問有沒有這種心態,他最終回答了有這麼想。想要二審翻案,必須推翻所有的證詞和一審時候的庭審證供。這難度實在是太高了,不僅是我,我相信沒有律師有這個把握。”
曹雲道:“首先要打掉口供,口供還好辦一些,剛開始你丈夫沒有提到用太郎孩子擋刀的目的,也沒說是爲了脅迫太郎放下兇器。這幾條是有利的:當時哪想那麼多,我也不知道爲什麼,腦子一片空白……但是一審庭審……你們找的律師實在是太不專業了,爭取過失致人死亡罪一點意義都沒有。要打掉一審,必須從這位律師下手,律師要求你丈夫完全配合他,導致你丈夫在法庭上對案件的細節撒謊。”
曹雲道:“這一步非常艱難,就算這一步達到了。還必須證明你丈夫當時抱小孩的心態是爲了保護小孩。等同要把所有證據全部推翻再來……”
女子道:“曹律師,要多少錢都可以,我可以賣房子,我和我老公有一套房子,我孃家還有兩套房子……”
曹雲道:“如果我接案,肯定要一些錢,但是也沒達到賣三套房子的地步。作爲一名律師,我必須告訴你,這案子就算我接了也非常難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