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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雲:“謝謝蘭律師提醒……對了,蘭律師找我有事?”
令狐蘭道:“有兩件事,首先我有一樁大案想諮詢你。”
“諮詢我?”
“對,你畢竟是高巖人。”令狐蘭道:“高巖市幾個電視臺抄襲綜藝節目……”
“哈。”曹雲一聽就知道什麼情況,笑道:“蘭律師你還是別想了,高巖市就綜藝來說幾乎沒有原創,基本都是抄的。你要告抄襲,等同和全國爲敵,法官絕對不會站在你這邊。而且從法律上來說,電視節目是不承認存在抄襲的。”
令狐蘭問:“我不太明白,十幾億人,一個泱泱大國,爲什麼要抄襲彈丸小國的綜藝。”
曹雲道:“你看那些大明星們,他們缺錢嗎?不缺,他們爲什麼敢出演這類綜藝節目?因爲民衆不反感抄襲。你要打這官司,不僅沒有民心,而且絕對不會贏。”
“我再看看吧。”令狐蘭聽說過高巖綜藝抄襲成風,但覺得應該不會這般無恥沒底線,畢竟早年最少會花錢買版權,說明部分人還是有這方面意識的。曹雲這些話聽起來似乎有點過激。不過抄襲的官司特別難打,每當被抄襲者起訴抄襲者時候,反而會被很多很多人罵的狗血噴頭。而抄襲者通常財大氣粗,不是一般的被抄襲者能比的上的。
令狐蘭忽視了一句曹雲話中的重點:民衆不反感抄襲。曹雲已經很委婉了,用某綜藝製片人話來說,說我抄襲的都是漢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