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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隱道:“上次說的事。”
“什麼事?”
“就是給你介紹女朋友的事。”
“無聊。”曹雲掛斷電話。
起牀,洗漱,再接魏君電話:“曹律師,小蝦國際連鎖酒店發現有客人盜竊,報警後警方未發現贓物,客人投訴並且要求索賠。小蝦酒店的行政監督負責人蕭女士讓我們過去一趟。”
“好的。”剛開始以爲鬣狗找自己有事。這麼一聽,不如鬣狗找自己呢。表面聽這案子很簡單,也很常見,不確定客人是被冤枉的,還是把東西藏好了。處理這種案子,在沒有找到贓物情況下,通常是會滿足客人的一定需求,在賠償價格上打個折。客人在得到一定補償,化解了心中的怨氣後,也不至於浪費時間精力和酒店去打官司。
實際上案子也很簡單,唯一不簡單是這位蕭女士,蕭依依,她可是真不死鳥。曹雲很不喜歡和她接觸,不過既然對方和律師所簽訂了法律顧問合同,高山杏今天有事,自己肯定要跑一趟。
偶爾曹雲也好奇,蕭依依是不是洗白了自己,通過親戚關係,謀求一份普通人的工作,希望能過普通人的生活。或者是小蝦國際連鎖酒店本身就有問題?分析來看,前者可能性更大,如果蕭依依是某團伙隱藏的殺手,不需要走到臺前僞裝自己。
不管怎麼說,這女人超級危險,曹雲非常不想認識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