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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雲:“問個問題,你們副主管這次參與了烈焰法庭的庭審。我有一點很不明白,你們憑什麼認爲烈焰法庭不會除掉你們的副主管?你們副主管肯定是被動入睡後運輸到烈焰法庭,怎麼就不怕烈焰法庭拍下她的面容呢?”
“這是個好問題。”桑尼道:“但是你太看得起我了,我不知道。”
曹雲似乎自言自語道:“似乎烈焰法庭也有點奇怪,我在烈焰法庭和你們副主管起衝突,警方認定是你們副主管僱人綁架我,烈焰法庭於是就可以對付你們副主管……這是規則嗎?烈焰法庭是一箇中立機構,他不能違反自己的規則,但是因爲我遭受襲擊,他們就有理由報復。因爲我和你們副主管是在烈焰法庭認識的。”
曹雲道:“問題又來了,烈焰法庭受限什麼規則……臥槽,我明白了。”
桑尼看曹雲,等待答案。
曹雲想通了,爲什麼鬣狗敢派人去烈焰法庭?爲什麼烈焰法庭需要藉口才能對鬣狗的人下手?因爲烈焰法庭受限於規則,比如不能加害律師之類的。請問誰能監督烈焰法庭按照規則行事呢?只有大聯盟。
大聯盟,曹烈……一直以來,各種情報都表明曹烈是大聯盟核心人員,但是又沒有參與到大聯盟的宣傳廣告,也沒有跑業務。大膽猜想,曹烈會不會是大聯盟的投訴科負責人?用戶投訴商家,投訴科通過調查,如果商家違反規則,他就處理掉商家。
規則很重要,對大聯盟亦然。假設三位東歐綁架者在綁架中把曹雲弄死了,正常來說,綁架者就告訴僱主,人死了,你得給我雙倍錢,因爲我要跑路。但是因爲有商戶規則,綁架中把曹雲弄死了,僱主就可以向投訴科投訴,投訴科認爲綁架者違反了商戶基本規則,於是就將商戶除名。
基本想明白後,曹雲伸爪子:“再見,親愛的桑尼朋友。”
桑尼恨不得將曹雲腦子打開,看他到底想了什麼。桑尼站起來:“雖然你不信我,但是如果有任何事都可以給我打電話,我……真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