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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從陽送給紀明遙的東西收拾出來,比她以爲的還多。
有他才“喜歡”上她那年,用力過度送她的珠花、手串、玉佩等首飾,讓她迅速明白了他的心思,開始躲他,之後也堅決拒絕了所有類似的禮物。已經收了的不好退回去,但收下的幾樣,她也一次都沒戴過,還是簇新的,只落了些灰塵在上面。
開始是不能戴、更不願意戴,她也不缺首飾用。後來,兩家長輩暗示他們會成親的時候,這些十歲出頭時合用首飾對她來說已經“過時”了,不適合將及笄成年的“大姑娘”。
還有他被她冷淡的那幾年,藉着給所有姊妹送東西,纔到她手上的琉璃燈、水晶花瓶、瑪瑙鎮紙……
家裏紀明達瞧不上他,不用,四妹妹也不用,只有紀明德會擺在書案上、放在多寶閣裏。
紀明遙原本也都收起來不用,去年才翻了翻舊東西,把一對水晶花瓶拿出來,擺在了書案邊的高几上,還有一隻白瓷花瓶,擺在炕桌上或窗邊,琉璃燈走夜路照明亮堂,便也常用起來。
除了這些,還有許多。
比如她去年生日,他送了一根親手做的檀木簪子;比如他日常城裏城外瘋玩,看見喜歡就給她帶來的根雕、泥人、一盒子竹扇、成套的瓷娃娃;比如他開始認真習武后,給她也找了一副輕弓和一把短匕……雖然她都沒用過,但這兩樣是她最捨不得的……
不過,也只是對尋常喜愛之物的正常不捨。
她想要,求一求太太,能求來一箱子差不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