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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別的字條,她把快遞封外頭粘的單子看來看去,字跡早就已經模糊不可辨認,發件地址也語焉不詳,只有收件人她的名字還沒有被磨光,清晰可辨。
她認出他的字,寫“昕”字的時候,他習慣將“斤”字的那一撇寫成橫的。
他有一點點小迷信,其實在這個圈子裏,每個人都會有點信仰,他每年都會去五臺山拜佛,今年還沒有去過。
不,他去過了,還給她求了護身符。
不能相見,所以快遞給她。
文昕將快遞單撕下來,慢慢抻平。她有他的很多簽名,大部分是簽名的照片或海報,送給粉絲或者朋友的禮物,總會有記者被朋友請託,問她來拿。
可是他寫她名字的時候,非常少。只有一次,他怕自己的劇本跟她的弄混了,於是在她的那本封面上替她寫過她的名字。他把“斤”字的那一撇寫成橫的,爲此她還說過他:“這個字不是這樣寫的。”
他完全不在乎:“我一直都是這樣寫的,別人不這樣寫更好,下次你看到,就認得是我寫的了。”
文昕將快遞單夾到一本書裏,塞進書架上。
日已黃昏,客廳有一扇窗子是朝西的,所以陽光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