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耿曉輝的大麻煩 (第3/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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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曉輝撓頭道:“別提了,我剛纔不還是跟你說上個禮拜50萬賣出去一對藍底過背金龍魚嗎?剛剛給我打電話的那位,就是買了魚的那位金主。他說兩條魚中的一種一條, 情況有些不對勁,讓我過去看看。
他們這些常年玩龍魚的大老闆,自己就是半個專家,比我這種幾個月前才半道出家的,懂得要多得多。
一般能處理的小麻煩,根本用不着叫我,等他們需要叫我過去的時候,估計就是那條魚已經養不活了,他們想要退款。”
李悠然感覺有些不對道:“你們養魚方面的技巧我不清楚,但是賣魚的規則我還是瞭解一些的。據我所知,像這種高檔觀賞魚,跟其他花鳥蟲魚,古玩字畫的規矩一樣,不論是虧了還是賺了,都是一錘子買賣,都講究出門概不負責。
不管多貴的魚,賣出去之後,哪怕是當天就死了,也跟賣魚的商家無關,畢竟誰也不知道那些買家買回去,是怎麼伺候這些魚的。要是出了事就來找麻煩,這生意就沒法做了。
可是你這怎麼魚都賣出去一個多禮拜了,人家來找你,你也要負責到底?還要給他們退款?”
李悠然講的是花鳥蟲魚,古董字畫交易的一些基本原則,之所以這幾樣要湊成一個市場,除了都是服務有閒錢,想要尋開心的人外,還有一條共同的行規,那就是都講究一個落子無悔,出門概不負責。
在花鳥蟲魚市場買東西,即使是假貨,即使事後出了事,那就叫打眼,不存在上門討說法這種可能性。來這座市場買東西的客戶,基本都默認這條行規,這就是這個市場能夠存在並且安穩運行下去的基礎。
可是耿曉輝的兩條金龍魚賣出去都一個多禮拜了,出了問題,居然還要去給人家負責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