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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前,一个少年站在门口,身高只有一米三四十的样子,他身着白色的皮袄,手持一枝猎枪,此时此刻,其浑身上下似是洗了一场血浴,那些温热的血液还未干涸结冰,说明这是刚刚才溅上去的。
伯爵的第一反应是伸手去拿枪,但他的这个意图在刚刚抬手的瞬间就被一颗子弹扼杀了。
“啊!!!啊!!!”伯爵疯狂地惨叫着,这叫声远比刚才那个被他击中的士兵还凄厉得多,因为他的右手手掌被打出了一个血洞。
枪匠看着他的反应,却面无表情。
“小杂种!你以为你在干什么!你知道我是谁吗?!”伯爵咆哮着,但他不敢轻举妄动,因为那个小杂种的手上可拿着枪呢。
“知道,你是杀死我爷爷的凶手。”枪匠回道。
这话无疑在告诉伯爵,名号和地位在一个孩子看来都是没有意义的,但伯爵依然道:“你这杂种!贱民!你竟敢伤害高贵的吉尔森家族成员,这是犯上的死罪,我要杀光你的全家!把你的心脏挖出来煮了!”
残忍和愚蠢都是非常危险的品质,而很显然这位吉尔森伯爵同时兼具了两者,他的反应简直等同于给自己敲响了丧钟。
“杀死外面的七个人,我没有用枪。”枪匠从身后拿出一把鲜血淋漓的匕首:“因为我不想让你听到声音,从而有机会逃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