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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五年前帶着妹妹來到這裏的,鎮子上的人都知道。”秦風也沒爭辯,這半年多在劉家喫喝,他的身體足足竄高了七八公分,看上去已經像個小大人了。
宋局長聞言皺起了眉頭,轉臉對着身後一個幹警說道:“小吳,馬上去鎮子上調查。”
雖然這件事起因不在秦風身上,但是他那一怒殺人的心性,卻是讓宋局長有些不寒而慄,如果有可能的話,宋局長是想把秦風送到少年管教所去勞動改造幾年。
要知道,像秦風這類無父無母又做出了驚天血案的流浪兒,如果不經過正確的引導,任其流落在社會上,恐怕以後還會對社會造成更大的危害。
只是按照國家刑法規定,不滿14週歲的人不需要負刑事責任,但是還有一條,那就是已滿14週歲不滿16週歲的人,如果犯有特別嚴重的罪行也要承擔刑事責任。
秦風連殺五人的行爲,已經算是極爲嚴重的罪行了,不過他要真的是13歲的話,宋局長也是拿他沒什麼辦法的。
“你講的情況我們會查明的,你先好好養傷吧。”
有些撓頭的宋局長結束了和秦風的對話,他還要急着回去向領導報告呢,畢竟在民風相對淳樸的九十年代初期,這種案子還是十分駭人聽聞的。
“你們要把我怎麼樣都行,但是要找到我妹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