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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崇慧大喫一驚,忙問端的。
公安局那位科室負責人便告知陳崇慧,陳偉南先後兩次唆使、帶人砸服裝店,已經給服裝店造成了巨大的損失,根據初步估算,損失在五千元以上。這在當時,要算一筆鉅款了。差不多抵得上陳崇慧整整兩年的總收入之和。這是第一。
第二個,眼下市裏正在嚴厲整頓社會治安,陳偉南這要算是頂風作案,引起了很大的民憤。這個案子,甚至驚動了地委領導,曹振起親自打電話到市局來詢問情況,並且指示說,要嚴厲打擊各類治安犯罪案件,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給各行各業創造一個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環境。
所以,市局的領導決定抓典型,把這個案子當做典型案例來辦。
公安局負責人的一席話,令陳崇慧倒抽了幾口涼氣。
這下子鬧大發了。
真要是轉成了刑事案,又是抓典型的話,估計三五年有期徒刑是跑不掉的了。這卻如何是好?
情急之下,陳崇慧急急問道:“曹專員……曹專員怎麼會知道這個事情的?”
在陳崇慧想來,這樣的治安案件,之所以被當成典型案例來辦,關鍵還在於曹振起做了指示。不然的話,雖然服裝店損失有點大,公安局也不至於把出這樣的雷霆手段。只是曹振起身爲專員,浩陽地區的二把手,每日裏可有多少大事要忙,怎麼會知道這樣一個治安案件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