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節 蓼兒窪 (第4/1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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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高歡笑了。
“紅兵你明白這一點,就說明你絕對不會成爲第二個張嶽。或許有一天我倒是有可能會成爲第二個張嶽。”
的確,高歡和張嶽是同一類人。
高歡身上流淌的熱血,或許比張嶽還要沸騰。
他們都曾經拿自己的性命和強大的國家機器抗衡過。結果是,張嶽死了,高歡雖然還活着但是前途已經死了。張嶽葬在了南山的公墓上,高歡的檔案袋裏寫着“永遠不得重用”六個大字。
張嶽被處決後的一個月,李四回來了。
李四的背更駝了,眼皮也更長了,依然又黑又瘦,更像個大煙鬼了。
李四回來的原因有二,其一是他在廣州又犯了大事兒,雖然擺平了但是沒法在廣州繼續露面了。其二是雖然趙紅兵爲張嶽花了無數的錢但沒起作用,但是趙紅兵卻結識了一大批我市主管司法的官員,“搞定”了李四當年找人砍殘了東波的案件,李四可以安全的回來了。
“搞定”了並不是說李四的案底被撤銷了,通緝令被取消了。而是說在通緝令繼續存在的情況下,我市的公安機關沒人去抓李四了。李四可以在尚被通緝的前提下在我市大搖大擺到處玩兒,到處逛。甚至可以去市公安局門口的茶館喝喝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