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節 機會,總是留給臉皮厚的人 (第1/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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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說我市的那幾個開發商真的跟趙紅兵在土地招標時爭一爭,趙紅兵和李四真的敢去動了他們或者他們的家人?二狗認爲真的未必。如果趙紅兵和李四真的被逼上絕路,他們肯定會這樣去做,但是在沒逼上絕路的前提下,他倆十有八九不會這樣去幹。
趙紅兵這樣做,就是爲了震懾。
這有點像法律,法律的出現不是爲了杜絕犯罪,因爲犯罪根本無法杜絕,法律的根本用途在於減少犯罪,震懾那些想犯罪但是還沒下決心的人,讓他們不去犯罪。我市的那些開發商無論是誰少拿一塊地、少做一個工程對自己而言都沒什麼太大的關係,如果爲了這個關係不到生存的項目去得罪“惡名昭著”的趙紅兵和李四,實在不是明智之舉。
在趙紅兵請完這頓飯的三個月後,趙紅兵所在的紫玉集團以低於市場價的起拍價拿到了我市東郊那塊地。
這塊地,幾年以後被證明的確是趙紅兵、沈公子發財的風水寶地。
混了這麼多年,趙紅兵和李四的“品牌價值”終於真真正正的轉換成了金錢。
“要幹就幹大事兒,小事兒從來不幹,不屑於幹。”是趙紅兵一向的行爲準則,在張嶽代理啤酒、代理電梯、賣海鮮時趙紅兵沒有用其類似的手段去做事,但這次,趙紅兵用了和張嶽同樣的方式,就這一次,就做了件大事兒,就這一次,收入就比張嶽賣十年啤酒賺的還多。
二狗生活中更多的是“大事兒幹不來,小事兒不願意幹”的人,趙紅兵絕對屬於特例,趙紅兵不但敢想,而且敢幹。不但敢於拉下臉皮靠女人去結識有用的人,而且還罕見的去威脅了一些沒有傷害自己利益的人。
這事兒,放在趙紅兵身上,忒不正常了。因爲趙紅兵的臉皮不但非常之薄,而且也很少去幹類似於威脅別人之類的事兒,他一向認爲這樣的事有點下三濫。
可是,爲什麼趙紅兵這次就這樣幹了呢?爲什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