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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州賑災、官員貪污一案,朝廷終於在九月初給出審判結果。
戶部尚書賄賂頭回巡察申州的出行官員,私自剋扣災銀四萬餘兩,革去尚書之位,家產充公,貶謫西南偏遠鄉郡,擔任當地七品縣令之職。
正二品大官連降五級,引起滿朝譁然。緊接着,申州太守吳某,因貪贓枉法、魚肉百姓證據確鑿,貶爲庶民,舉家流放苦寒地區,磨殺終老。
至於戶部尚書親侄子、申州太守的提攜人,大魏的二皇子蕭岑,文帝卻是避重就輕,只道兒子用人有誤,被貪官污吏矇騙,罰蕭岑閉門思過半年,以示警醒。
明眼人都看得出來,二皇子與此案脫不了干係,可皇帝執意偏護,衆臣無奈附和:吾皇英明。
有那清傲不羈、豪氣偉岸的文臣武將,不滿皇帝所爲,一封又一封的彈劾奏章發往御史臺,還沒等呈上御案,便被有眼色的老太監壓下。
案子是太子的人查的,皇帝不想公允處置,臣子何必徒勞無功,給自個烏紗帽頂自找麻煩。
崔恪辦案有功,文帝不好不賞,恰逢刑部尚書年邁有辭位之意,文帝順理成章,命崔恪接管刑部。
太子一方經由此案,在原本掌有六部中的兵、刑兩部的基礎上,把戶部也順勢接收,而蕭岑這邊在府中暗自恨得牙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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