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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錯,唐海駕着馬車出去,就是爲了去挖寶藏的!
大多數的沉船寶藏,其實都是不知道沉船點,要說挖掘能力嘛,哪怕是深海海底的沉船,人下不去,微型機器人也還是可以去工作的,唐海已經知道了寶藏的位置,當然要去取,60米深他自己就能搞定……
唐海這種除了做菜的時候,其餘時候都可以稱得上比較粗鄙的人,指望他知道了一個寶藏地點,然後老老實實種田來賺錢,那也不現實。
不過,起碼他也是有優點的,那就是很剋制,很理智,明明已經激動不已,不特別關注他一舉一動的,根本發現不了問題。
馬駒步子輕快的在路上走着,車輪偶爾碾在石頭上,就是一溜火星,赤兔可能剛喫飽的緣故,唐海現在能感覺到它身上的無窮力量。
……
美國這邊和中國不同,這裏法律幾百年前就已經對遺留物、隱藏物、埋藏物的歸屬問題作出了答覆。
如果居民擁有土地,並且擁有土地採礦權,那麼不僅是挖自家地裏的寶藏,哪怕是挖出金礦、石油,都是屬於自己的!
不過一般城市裏的人不會連礦產權一起買下,畢竟全買要貴一倍以上,只有小鎮子或郊區,比如甘博亞在海鷗鎮的別墅,就是全買。
如果不是全買,挖到東西也屬於自己,而挖到礦產,理論上是屬於國家的,但你可以勒索國家要幾倍房產賠償,然後你才搬走。礦產資源太值錢一般也能勒索到,畢竟這裏很講究個人財產保護,沒有房主同意,條子伯伯們都不能進院子,更別提進去挖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