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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人隨意的閒聊着。
唐海以前在紐約打工,太辛苦了,那裏的人生活節奏很緊張,壓力很大,弄得他那時候也很壓抑。
離開了紐約之後,他慢慢就快樂起來。
當然最快樂的還是獲得了超能力之後!畢竟不愁喫穿了,而且他的超能力還可以在他的‘地盤’附近幫他快速逃跑,哪怕鬥毆犯法,他都不怕條子伯伯來抓,只要他在短時間內出現在很遠的地方之外,立馬就是不在場證明!
吉姆是他獲得超能力後開小店的夥計,在他看來也算是自己做菜的戰友了,雖然實力非常渣。
出事後唐海到佈雷鎮找過吉姆,可惜找白人問不出來,雖說現在表面都反歧視,但白人和黑人交往密切的也還是很少!找黑人也不行,和他們說話,唐海都能感覺到一股‘不懷好意’,問也問不出什麼。
吉姆和喬丹真的是唐海見過的黑人裏,人品最好的了。
唐海幾次沒找到吉姆。
沒想到在這裏重逢!
問了一下,吉姆自從在唐海那裏獲得了工作後,就試着找華裔問要不要招工,他發現華裔裏要是碰到好人,一般都會非常好,而且不像白人那麼死板。比如說在西雅圖這邊,中國大媽就很出名,代表着熱情、會跳舞、會種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