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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起來了一些。”對面的薄夜看了一眼手錶,“挑重點講,你姐夫家過去多遠?發定位給我。”
“哦,這就給你,你想買什麼狗?”
“哈士奇。”
“......”果然是這傻狗。
“爲什麼?”林辭追問了一句。
“唐詩當初有條特別傻的傻狗,就是哈士奇,叫耐克,什麼都啃,老子去她家做客,回回褲腿被咬溼。”
“......”
······
薄夜在半小時後,乾脆利落從林辭姐夫家的寵物店裏提了一條兩個月的哈士奇,不算大,但是體型也不小了,眼睛裏的藍膜還有一些沒褪去,所以顯出來的藍灰色倒是還挺好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