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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给约书亚写了一封长信之后,约翰把专利全权交给他处理去了。
三千美元他是肯定不会卖的。
约翰还算了解这段电灯的历史,知道在钨丝灯泡发现之前爱迪生一直都是用竹丝,而后世真正普及的钨丝灯恐怕要等到二十世纪才会出现。也就是说,除非历史发生大跨度的改变,否则凭借着竹丝的超级耐久度,以及约翰在灯泡基座和灯泡形状等方面的创造性,就算爱迪生不买也多的是人要。
这个世界上能像爱迪生一样坚持不懈发明灯泡的人可能不多,但是能看出电灯辉煌未来的人肯定是不会少的。
至于说约书亚的某些担心,约翰也没有在意。
现在的爱迪生还不是几十年后的大人物,在他与摩根勾搭起来创办通用电气之前,约翰不认为他有什么别的能耐来对付自己。而且别忘了,现在是19世纪,是1880年!这个时代的纽约市虽然充满了黑暗与腐败,爱尔兰人掌控的坦慕尼协会势力依然笼罩着整个纽约城,但是在十年前的那场打击之后,人数众多的德国移民们也开始拥有话语权了。
老亨特拉尔在纽约经营了二十年之久,约翰不相信老爷子会任由别人欺负自己的外孙。
当然,约翰思考了很长时间之后,最后还是特意交代了一下约书亚,如果爱迪生回心转意的话,依然是两万元卖给他得了。毕竟爱迪生是灯泡的发明人,而且恐怕也只有他才能很快的把生产陈本降低下来,并且进行锲而不舍的推广,早就受够了蜡烛和煤油灯的约翰,也盼着能够尽早实现“楼上楼下,电灯电话”的日子呢……
周一一大早,新任的家庭教师菲利普小姐就拖着一大包行李站在了亨特拉尔家的门口,然后在汉斯的陪同下在三楼的一个房间安顿了下来。这是老亨特拉尔特意给她挑选的一个房间,在三楼的众多屋子里条件是最好的,而且添置了全新的日常用品,让有洁癖的菲利普十分惊喜,同时也对将来工作的雇主大为满意。
她已经不能要求的更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