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叄年前金敏只有十二歲,剛剛到學堂唸書,她一向比同齡的孩子早熟,不光指身體,還有心智。說她十四五歲,恐怕也有人信,但就算這樣,頭頂也只到陳蟒胸膛,不是她矮,而是陳蟒太高。
但是早熟又怎樣呢,她照樣是個孩子,有點自己的小脾氣,眼睛裏難掩無暇的清澈,對各種事物充滿好奇。
金敏不愛上街、厭惡進城。因爲一個胡姬,尤其是容色出衆的胡姬走在街上,總要讓人想入非非、浮想聯翩,要聯想到酒肆裏招徠客人的酒娘子、勾欄深處纏綿繾綣的溫柔鄉;抑或是前來朝貢的外邦人獻上的稀奇美人、歸化本土的商旅者誕下的輕浮兒女。
或許她的生母正是其中一員,然而金敏惑人的外表與純潔的神態反差如此之大,從來不缺少登徒浪子接連不斷地想要一探究竟。在一些不得不到城裏的情況下,金敏總是緊挨着陳蟒,把自己的表情調整到最嚴肅,絕不可能露出一絲給人錯覺的微笑。她簡直要把自己掛在他的腰帶上,把腦袋深深埋進自己的胸前。顯然這十分奏效,鑑於陳蟒的身量相貌,對一般人十分具有威懾力。
陳蟒非常自覺地承擔起這個保護者的義務,一開始純屬是一種父親保護年幼女兒的心態,使其不受欺騙和傷害;而非丈夫保護嬌豔的妻子,使其不受誘引和侵犯。大概是他那時候沒有認識到金敏對於男人的吸引力——他以爲她這樣的情態全因膽怯與怕羞。
等他認識到這些的時候爲時已晚,因爲情不自禁被吸引到的那個正是他自己。
那時候的炎炎夏日與今時並無不同,陳蟒和金敏在一個賣冷淘面的攤子前坐下,前頭遠遠地有對男女正打花鼓,男子敲鑼,女子着白綾膝褲邊唱邊跳,拿一雙小錘輕擊腰際的小鼓,唱的是市井俚語,調子輕快,是首民間小曲。四周圍了不少人。
陳蟒看金敏瞧得津津有味的,知曉小孩子家總還是喜歡熱鬧,有心練練她膽子,便推推她:“喜歡就去。”
金敏立即收回了視線,聲音細如蚊蚋,只埋頭道:“人多,我不去。”
陳蟒又將她一推,無奈道:“你這孩子!有大叔看着,有甚麼好怕的。”金敏拗不過他,又高興又踟躕,猶猶豫豫地去了,手裏篡着兩枚銅板,原想着要賣一曲來聽。誰料湊近去看,四處被圍得水泄不通,一羣閒漢無賴正熱烘烘汗流浹背地擠着。